据了解,专项整治工作将按照“先整改后整治”的原则,分为宣传发动、整改整治、联合督查等3个阶段进行。首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市县(单位)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力量对辖区内所有幼儿园进行拉网式检查,再按照拉网检查结果对未注册幼儿园分别开展整改整治工作:对达到办学基本条件的未注册幼儿园进行登记注册;督查指导限期整改的未注册幼儿园在规定期限内抓紧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和安全隐患严重的幼儿园,由各市县(单位)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依法采取联合行动,坚决予以取缔。
9月,省教育厅将会同省有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市县未注册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重点督查各市县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采取的措施、已关停的未注册幼儿园是否确实停止办学、是否有新的未注册幼儿园出现、对具备整改条件并已下达整改通知书的未注册幼儿园的整改情况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