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对于境内咨询、理财、保险中介等机构或个人收受境外机构利益,在境内以产品说明会、理财高峰会、理财知识讲座等名义宣传、推介境外保险机构保险产品的行为,或者安排有意投保境外保险产品者赴境外投保的行为,构成为促成交易而开展宣传、招徕的销售境外保险产品的行为,海南保监局将依法予以查实、取缔和处罚。
对于保险营销员、保险中介机构或保险公司存在组织或协助非法销售境外保险产品行为的,省保监局将追究中介机构、保险公司主要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对于境内咨询理财、保险中介等机构或个人非法销售境外保险产品的行为,省保监局将进一步查清、查实这类机构和个人接受境外保险机构以各类名义支付的报酬和利益往来情况。对于查处的报酬和利益往来情况,省保监局将其上报至中国保监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