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2009)美执字第346-5号《执行裁定书》、(2009)美执字第346-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市政府发布的《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美兰区海甸街道一庙上村民小组集体土地补偿方案的通告》(海府【2015】5号),美兰区政府征收位于海口市美兰区海甸二东路北侧,土地证号为海口市集建(籍)字第J0366号项下1680.01平方米土地。为完善征收手续,现公告注销上述土地使用权,该土地使用权不再具有法律效力。特此通告
海口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