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永生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
刘彦贵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王东史为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
蔡于干为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钟鸣亮为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张丽华为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苟守吉的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曲永生的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庭庭长职务;
刘彦贵的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王东史的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庭庭长职务;
蔡于干的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钟鸣亮的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