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由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院长邵明艳担任审判长,会同房山法院审判员董杰、人民陪审员李翼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匡某涉嫌组织考试作弊一案。
根据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5年12月26日,匡某在房山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组织康某、胡某、马某分别代替曾某、曾某某、谢某参加研究生考试,后民警在房山区一酒店内将组织者匡某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