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修订《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办法》和颁布《海南省海域使用权审批出让管理办法》,确立在全国率先全面推行海域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制度之后,去年,我省又颁布实施了《海南省海域使用权招拍挂出让规程》,全省海域资源市场化出让制度进一步规范,全省批准用海41宗,面积约800公顷。三亚临空旅游产业园一期工程、文昌妈祖人工岛、文昌新埠海人工岛等一批重点建设填海项目在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功挂牌交易。同时,省海洋与渔业厅还指导市县海洋部门开展养殖、旅游项目海域使用权的招拍挂出让。通过规划引导的市场化竞争方式科学调控海域资源出让的格局已基本形成。
据初步统计,自实施海域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制度以来,每宗出让海域征收的海域使用金比按照海域使用金标准征收都增加了2—4倍,全省海域使用金的征收额比之前翻了两番以上,不仅有效增加财政收入,也使有限的海域资源趋于对社会经济发展更为有利的使用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