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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3月19日 星期日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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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交警查处12辆
无牌无证老年代步车
未悬挂牌照的代步车
罚款100元暂扣车辆
  本报海口3月18日讯 (记者良子 特约记者陈世清 通讯员李盛兰)昨天上午,海口公安交警支队展开整治行动,对无牌无证的违法代步车进行了查处,当天共查扣违法代步车辆12辆。

  记者跟随海口交警美兰大队海甸中队执勤人员在人民大道与海甸三东路口等地段设卡对无牌无证的违法车进行查处,短短1个小时的时间,就查获了五六辆违法车辆。这些代步车没有悬挂任何的牌照,有的还是私自改装车。

  据交警介绍,这些代步车绝大部分不符合相关标准,因此不能办理相关的牌照。这些车辆存在安全隐患,并且没有购买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交通受害者不能得到相应的赔偿。驾驶人没有经过培训就直接开着老年代步车上路,由于不懂交通规则,各类交通违法现象也很普遍。

  海口交警部门表示,根据国家有关机动车辆安全检验标准的规定,机动车类型分类中以电动机驱动,以电瓶为电源的电瓶车也属于机动车,属于机动车就要悬挂牌照,考取驾驶证后才能上路。对于未悬挂牌照的代步车,交警部门发现后一律予以罚款100元处理并暂扣车辆,对于涉嫌无证驾驶车辆的,罚款1500元处理,并予以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切勿驾驶未上牌的代步车在道路上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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