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完电话,小张立即向巡察组杨组长进行汇报。2个小时后,小张与杨组长来到王太军家实地察看。王太军家房屋破损严重,基本属于危房,家庭收入很少。巡察组与王太军进行了详细交谈并记录在案,对房屋等进行拍照取证。随后,巡察组将王太军的问题反馈给营根镇党委,营根镇党委表示将尽快调查核实,严格按照规定做到精准识别。这是县委巡察组一日的工作实况。
2016年,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县委把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主动贯彻省委部署,出台巡察工作办法,完善规程,明确巡察工作原则、对象范围、工作方式、工作程序等,明确在县委每届任期内,至少对所有巡察对象巡察一遍、实现全覆盖,必要时可对村小组巡察。
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琼中启动首轮巡察工作,组成三个县委巡察组,采取“一托二”方式对营根镇、湾岭镇、和平镇等6个乡镇党委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
“在确定首轮巡察主题时,我们反复斟酌,最终确定了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切入点,就是想通过首轮巡察,把身子沉下去,倾听农村基层的声音,掌握第一手信息,督促乡镇党委把涉农惠农政策实实在在运用好,对群众的困难和问题实实在在解决好。”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司亚杰说道。
首轮巡察,与当前工作重心结合,把发现“脱贫工作中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题,围绕脱贫攻坚措施落实和任务进展情况,聚焦贫困户精准识别、帮扶措施精准实施、扶贫物资采购发放、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等方面,重点发现脱贫攻坚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走村入户”听民声,“田间地头”访民情。巡察期间,三个巡察组受理来访来电71人次,个别谈话222人次,走访调研272处,涉及农户1100余户。
访问民情是手段,发现问题是根本。据了解,首轮巡察,县委巡察组共发现了乡镇党委主体责任缺失、扶贫政策落实不精准、党委班子及成员履职尽责不力、在涉农领域中监督管理不到位以及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问题等五大类问题95个,推动整改问题5个;发现36个问题线索,已移送县纪委等相关部门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