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李磊
今天上午,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厅座无虚席,一场特殊的“考试”在这里举行。
“部分市县在全省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工作中推进比较缓慢,如果要实现《海南省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三年行动方案》的目标和任务,省政府会采取哪些措施?”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盖文启首个抛出问题。
接过“考题”的是副省长何西庆,她首先通报了一组数据:截至目前,我省治理达标的河流已达到19条。随后,她针对盖文启委员的提问,结合继续加大水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落实好河长制的管理等措施作答,“相信在省人大常委会的推动和监督下,我们一定能够如期完成三年水污染治理的工作。”
对于这个“答案”,盖文启表示很满意。
这是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结合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情况的报告》进行的一次专题询问。
“在这次省人大常委会的专题调研活动中发现,个别工业区的污水依然排放到了河流中,我想了解的是工信部门如何科学布局工业园区,杜绝工业废水继续排入城镇内河?”
“近年来,湿地的生态功能逐步退化,人民群众的反响比较大,请问林业部门对湿地的保护作了哪些工作,存在什么问题,下一步采取什么措施?”
……
在这场有关城镇内河(湖)污染治理的“期中大考”中,一个个问题连珠炮似地抛出。
“我省部分水体的治理,主体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另外工程推进进度缓慢,水务和环保部门针对这些现象采取了什么有效的刚性措施来落实河长制,推进这项工作制度的进行?”刘容平委员提问道。
面对这个有些尖锐的问题,省水务厅厅长王强介绍了我省落实河长制的措施,紧接着,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厅长邓小刚补充解释了城镇水体污染治理工程建设缓慢的原因,及加快治理工程建设、加大监督等措施。
刘明生委员的提问则直指调研中发现的问题:“目前我们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达到85%,调研中还发现各地存在垃圾随意倾倒现象,河边、桥边还有成堆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请问省住建厅,怎么管控?”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霍巨燃在分析了出现的问题原因后,提出了包括城镇推行垃圾分类处理,提高垃圾资源的利用率在内的解决措施。
“我省垃圾分类工作还没有开展起来,我特别着急!”霍巨燃回答的话音刚落,意犹未尽的刘明生委员连忙提出了建议:“现在垃圾分类连我们办公楼里都没有做到,对于百姓也很难有要求,希望有关部门早点把垃圾分类工作开展起来!”
在两个小时的专题询问中,参加提问的9名委员开门见山直指问题,应询者则通过翔实的数据、具体的事例认真作答,并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措施。
“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是一项长期工作,三年专项行动还有一年多的时间,即使三年专项行动完成了,也不等于内河(湖)水环境保护工作就结束了。”主持联组会议的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宪生在9位委员提问结束后表示,展开此次专题询问,就是突出人大监督工作的连续性和实效性,做到问题不解决、监督不停歇。
据省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介绍,专题询问是人大监督的一种形式,开展专题询问,丰富和拓展了人大监督的形式和渠道,提高了人大监督工作的成效,更好地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本报海口7月21日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