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周立群与被执行人刘耀中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刘耀中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本院拟将查封被执行人刘耀中共有的【现登记在朱英(身份证号码:42011619881216562X)名下】位于海南省海口市和平大道63号海口.田德海泉湾C区H1号楼B单元12层B1201房产(不动产权证号:HK388768,建筑面积84.48平方米)进行现值评估。对上述法院待处置的财产有异议者,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异议,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逾期本院将依法处分上述财产。
特此公告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一七年七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