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海南日报 |南国都市报 |南海网 |南岛晚报 |证券导报 |法制时报 |海南农垦报 返回首页
2017年11月11日 星期六  报料热线:966123
当前版: 005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涉嫌收受贿赂、滥用职权
榆亚盐场原党委书记陈高锋受审
  本报海口11月10日讯 (记者邓海宁 通讯员马润娇 邱甜)今天,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榆亚盐场原党委书记陈高锋受贿、滥用职权一案。榆亚盐场10余名工作人员到庭旁听。

  今年60岁的陈高锋出生在乐东黎族自治县,因涉嫌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于2016年8月29日经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决定批准逮捕。

  检察机关指控称,2000年至2015年,被告人陈高锋在担任榆亚盐场场长、法定代表人及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分多次收受海南安瑞投资有限公司张某、海南兰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兰某、承包商程某华等12人贿赂款,共计人民币1493.9244万元,其中现金1440万元、价值44.73万元的铺面一间、价值9.1944万元的宅基地一块。

  1998年至2012年,被告人陈高锋违反国有资产运营、转让的相关规定,未经评估,将榆亚盐场名下4宗国有土地低价转让,1宗国有土地低价作价入股联营并变更收益方式,共造成国有资产流失2855.6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陈高锋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共计现金人民币1440万元、价值人民币44.73万元的铺面一间、价值人民币9.1944万元的宅基地一块;滥用职权造成国有企业资产流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陈高锋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陈高锋对公诉机关指控的基本事实没有异议。此案将择期宣判。

上一篇    下一篇
   第001版:头版
   第002版:要闻
   第003版: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
   第004版:本省新闻综合
   第005版:本省新闻民生/社会
   第006版:中国新闻综合
   第007版:体育新闻综合
   第008版:文娱新闻综合
三亚警方公开领导干部电话微信
今年第24号台风“海葵”生成
海口查获我省首例 采血鉴定胎儿性别案件
23个产品获我省 名牌产品荣誉称号
琼中绿橙全新包装新鲜上市
榆亚盐场原党委书记陈高锋受审
蜈支洲岛、南山成全国旅游 服务质量标杆培育试点单位
名额受限无法报名 800考生焦急万分
休博会期间将开通 3条免费便民专线车
“在校不养宠”公益宣传活动在海师举行
谁能救救我的5亩圣女果树?
无名小卖部销售垃圾食品?
公共场所多人抽烟谁来管?
火锅城把污水排到路上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