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立前三亚凤凰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债务由分立后的两家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分立将按法定程序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人:白凡心
联系电话:18789967177
三亚凤凰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