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时间、地点及联系人: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天内,即2017年12月25日止。2、申报地点:海南省儋州市人民西路108号那大机械厂办公楼二楼海南裕恒投资有限公司。3、联系人:魏春富,联系电话:13505125422,王 超,联系电话:13666867056,0898-23836268
二、申报债权债务关系之范围:申报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前,与本公司形成的真实、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
三、登记依据: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真实有效债权、债务合同或协议书及凭据(原件及复印件),如与该项目无关的单位和个人或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登记的,我司不承担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四、申报人在本公告期限内进行申报后,与我司协商处理债权债务确认和清理事宜。如遇特殊原因在公告期限内不能到场的,可与我司协商解决债务确认和清理事宜。
特此公告
海南裕恒投资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