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海南日报 |南国都市报 |南海网 |南岛晚报 |证券导报 |法制时报 |海南农垦报 返回首页
2017年12月02日 星期六  报料热线:966123
当前版: 005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省明年1月1日起开始征收环保税
大气污染物税额标准为每污染当量2.4元,水污染物税额标准为每污染当量2.8元
  本报海口12月1日讯 (记者王培琳 通讯员丁润哲 吴芳玲)11月30日,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海南省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的决定》。根据方案,我省将于2018年1月1日起征收环境保护税,不再征收排污费。

  据悉,我省应税大气污染物税额标准为每污染当量2.4元,水污染物税额标准为每污染当量2.8元。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环境保护税法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

  为确保《环境保护税法》在我省顺利实施,近段时间以来,省地税局积极组成环境保护税开征调研小组奔赴全省19个市县区开展环境保护税征前工作调研,与各地政府职能部门召开座谈会43次,实地调研企业85户,对开征环境保护税的各相关情况进行摸底,征求基层各职能部门、企业对环境保护税开征以及征管工作的建议,为环保税的开征做足前期准备。

上一篇    下一篇
   第001版:头版
   第002版:要闻
   第003版:要闻
   第004版: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
   第005版:本省新闻综合
   第006版:本省新闻综合
   第007版:本省新闻民生
   第008版:本省新闻综合
   第009版:中国新闻综合
   第010版:中国/世界新闻综合
   第011版:体育新闻综合
   第012版:文娱新闻综合
履行人大决定重大事项职权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海南省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的决定
2017海南国际咖啡大会暨咖啡及饮品展览会开幕
我省明年1月1日起开始征收环保税
浓浓海南情 拳拳赤子心
海垦规划种植3万亩咖啡园
海南生态软件园与海大开展战略合作
“海南风”文艺作品进香港
“阳光海南”亮相深圳受热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