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勤员盗卖信息不到1年挣了7万元
9月13日,跨25省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系列案在沈阳开审。沈阳市大东区法院当庭审理后认定该系列案第一起案件的被告人王旭光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2个月,并处罚金7万元。
据了解,王旭光于1999年到河北省某交警大队任职协勤人员,负责内勤和外勤工作。让人想不到的是,一直“勤勤恳恳”的他,竟变成了“内鬼”。
2015年8月至2016年5月,王旭光伙同在同一中队任职的协勤人员魏某、马某(均另案处理)在办公地点内,使用数字证书或其他正式民警的账号、密码登录公安综合管理平台,通过该平台网上查询车辆档案信息、驾驶员信息等公民个人信息,并通过微信联系、出售给他人。获得的赃款由王旭光通过微信提现,再转给另两人。3人违法所得共计约7万元。
关押在沈阳市于洪区看守所的被告人徐某某原是农行江西省赣州市分行的一名VIP柜员,2015年在帮助律师朋友查询一名客户的银行信息后,受引诱开始大肆查询客户信息,主要是卡号、余额,以每条60元至90元不等的价格贩卖。
多层级贩卖形成隐蔽性很强的黑色交易平台
2015年11月,辽宁公安机关在侦办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时,发现大量涉及全国各地贩卖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线索,后公安部将涉及25省份、涉案人员达100余人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指定辽宁警方侦查。
“这个系列犯罪团伙划分为‘猎人’‘为人民服务’等9条专线,专线以专线主犯的微信或QQ名命名,由查询员、一级代理商、二级代理商、下游代理商和客户多个层级组成。”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贾敏飞说,各团伙通过微信群或QQ群非法提供、获取公民个人信息。
每一条专线都是独立的链条,自上而下,上面为查询员,这是公民个人信息泄露的源头。接下来是“庄家”一样的一级代理商,是链条的主要嫌犯;再往下是不同层级的代理商及用户。“一般每个链条的上下线之间没有直接接触,从联系到交易,均在网上进行。”办案法官说。
上述9条专线几乎涵盖了公民个人信息的全部,比如车辆及航班信息、银行开户信息等。查询员之间相对独立,为代理商提供交叉服务。代理商之间信息交换特征明显,联系更为频繁,形成了相互勾结的黑色交易平台。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社会危害日益突出。办案人员认为,为遏制这类犯罪,要对拥有公民大数据的相关单位和企业加强管理,提升监督力度。并强化对存在问题的网络服务商的检查整治,及时整改各种隐患,实现源头防范。
辽宁省律师协会会员陈宝龙建议,应当加快立法的速度,不论是什么样的单位或部门,只要泄露个人信息就要担责,从长远看,行业信息安全管理亟待补上责任漏洞。(据新华社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