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中级法院做出的终审判决(案号:2017琼02民终1185、民终1186)已生效。经我方多次通过三亚公证处送达“关于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收取剩余房款并办理房产证的通知”及与贵司法定代表人电话沟通,至今贵司仍拒不履行收款及其他义务。因此我方现要求贵司三日内向我方提供用于接收剩余房款的银行账号。贵司逾期不提供账号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贵司承担。需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号如下:三亚市榆亚路华豫苑旅游度假社区第A栋第二层201、202、203、204号房;第B栋第八层801号房。
特此函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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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海南省五指山市三月三大道137号
杨国宁 2018年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