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澄迈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车主姜某报警称,其停放在老城镇义乌百货城前的一台越野车被盗。当天上午9时许,指挥中心又接到另一车主陈某报警称,其停放在金江镇文化路前的小轿车被盗。
经调查核实,两名报警人报称被盗的2辆车均是因被抵押贷款后未按期还款,而被贷款公司强制开走的。但在报案时,越野车车主姜某谎称没有债务,而小轿车车主陈某并不知道丈夫周某之前拿车抵押贷款一事,周某则向警方提供虚假证词以掩盖事实。
澄迈警方温馨提示:对于报假警的处罚,我国相关法律已作出明确规定,警方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相应行政处罚;如情节严重,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