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专项行动为期两年,旨在督促指导市、县人民政府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排查和问题整改工作,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按规定,各市县人民政府按照“一个水源地、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要求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一源一策、稳妥解决”的原则,对32个水源地存在的105个环境问题逐一制定整治措施并明确整治时限。其中,整治内容具体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餐饮及其他的违法项目、居民生活污水未集中处理、农村农业养殖和种植面源污染、交通穿越等问题。
下一步,我省将继续围绕“划、立、治”三项重点任务,用两年时间,即到2019年底完成所有问题的整治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我省将加强督促各市县抓紧开展保护区内违法问题的整治,落实责任、倒排工期,并建立问题清单整改销号制度,全过程、全方位公开违法问题的整治进展情况,全面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对履职不力、弄虚作假、进展迟缓等问题突出的,以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出现恶化的,将依法问责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