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4月27日,经原广东省海南行政区对外经济工作委员会批准,我司即海南省对外经济发展总公司(原名:海南区经济发展公司)与香港中孚行有限公司、香港乐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 1984年7月11日,共同出资注册成立了合资企业海南海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原名:海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注册号为企合资总字第000165号,法定代表人为符史圣),现该公司被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吊销了营业执照,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四项、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应当在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故通知海南海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股东香港中孚行有限公司、香港乐孚建筑装修工程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15日上午九时整,莅临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北路36号海外大厦11楼A5室参加公司临时股东会,该会议将审议成立清算组, 并按《公司法》的要求开展清算工作等事项,逾期自误!
联系电话:0898-66503936
临时股东会议召集人(股东):海南省对外经济发展总公司
2018年5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