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自去年建立督查激励长效机制以来,国务院办公厅组织开展的第二次督查激励工作。与去年相比,今年在保持原有24项激励政策稳定性和连续性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正向激励力度,提高了激励措施的“含金量”。此外,对落实重大政策措施成效明显、创造典型经验做法、受到国务院督查表扬的地方,继续给予“免督查”的激励措施。(相关报道见A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