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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设立首个
公益诉讼案件举报中心
  本报海口5月29日讯 (记者金昌波 通讯员刘裔绮)为更好地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作用,加强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今天,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在全省率先设立公益诉讼案件举报中心,方便人民群众向检察机关提供公益诉讼案件举报线索。

  据悉,省检一分院公益诉讼案件举报中心主要受理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两类案件线索。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包括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两个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有重大损害危险行为的案件线索。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包括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四个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或者有重大侵害危险的案件线索。除此之外,还受理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线索。

  省检一分院介绍,该院公益诉讼案件管辖范围包括,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在该院辖区(琼海、文昌、万宁、五指山、定安、屯昌、澄迈、琼中、保亭、陵水等市县)内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和辖区内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的行政机关为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及省级行政主管机关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来信来访、12309热线电话、举报电子邮箱(hnyfygyssjb@163.com)、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门户网站(网址:www.hi.jcy.gov.cn/hainan1.html)和微信公众号(微信号:hnjcyfy)等途径进行举报。

  此外,对检察机关尚未掌握的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内容具体明确,经查证属实且提出检察建议或提起诉讼的,根据案件性质、监督效果、挽回损失等情况,检察机关将给予每案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奖励。监督效果特别突出的,经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给予1万元以上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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