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则》明确,项目资助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贫困户大学本科生(含应届新生和历届在校生,下同);民政类(农村低保户、特困供养家庭)大学贫困生;非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民政类的应届贫困生、在校特困生。
根据《细则》,申领人员需于今年7月10日至8月20日到澄迈县教育基金会办公室领取、提交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