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院长、二级大法官陈凤超主持召开会议,省检察院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路志强首次列席审委会。会议讨论了省检察院抗诉的两起案件,经研究支持检察院的抗诉意见。
陈凤超指出,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院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责,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6月11日,最高检察院检察长首次列席最高法院审判委员会,带头践行这一制度。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省各级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强化主动接受监督意识,认真落实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规范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的相关程序,保证列席工作长期健康发展。要切实发挥好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的作用,提高司法公信力,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共同目标。
路志强表示,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司法公平公正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司法体制改革特别是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基本要求,也是检察机关全面履行职责的重要方式。全省各级检察院检察长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亲自列席,坚决把这项制度贯彻好、落实好。
会议形成共识,法院和检察院将互相配合,推动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规范化、常态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