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丰硕石油贸易代理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60100MA5RH2BE37,法定代表人:欧翔天):
因你公司不在税务登记地址经营且无法联系你公司相关人员,涉税文书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将《税务事项通知书》(琼税二稽通〔2018〕6号)、《税务事项通知书》(琼税二稽通〔2018〕8号)公告送达,自本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税务事项通知书》主要内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2号)第一条规定;《税务稽查工作规程》[2009]157号第二十二条规定。
1、自2018年8月15日起,你公司原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的税务稽查事项由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承继办理。 2、自2018年8月29日起,对你公司进行检查的人员由潘岭、孟迪变更为潘岭、周琼。
特此公告
联系人:潘岭、周琼 联系电话:0898- 66969153
联系地址:海口市城西路22号606室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18年9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