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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违停免罚让执法人性化
  当月首次违停的车主在收到城管部门发送的提醒短信10分钟内将车开走,可免于处罚,短信内还附有周边空余泊位信息——杭州市余杭区城市管理局这一管理新举措,已从针对浙江号牌车主扩展至面向全国车主。(9月5日澎湃新闻)

  杭州市余杭区城市管理局的做法,引发不少网友点赞。去年合肥、深圳等地都已实施了“短信提醒违停10分钟内开走免罚”的执法措施,这是执法人性化的体现。正如余杭区城管局官员所言:处罚只是手段,减少违停、维持秩序才是目的。给违停车主发提醒短信,是希望给他们纠正的机会。

  有人会觉得这种做法会助长车主违停,因为车主每月都有一张违停的“免罚金牌”。可这“免罚金牌”是有条件的,也就是车主必须在接到短信提醒违停后10分钟内开走,且每个月只能享受一次短信提醒。违停短信提醒无疑是在警告与处罚之间设置了一条缓冲地带,既让无意识违停者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也对有意违停者产生震慑作用,同时,也给了违停者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这是“教惩结合”的执法创新。

  相比较而言,对于违停车辆使用传统的扣分、罚款等处罚手段,一方面可能让一些车主产生抵触情绪,另一方面会让一些车主产生交钱换违停的错觉,而使车辆违停难以得到及时纠正,违停带来的恶劣影响就难以消除,执法效果也会大受影响。采取“短信提醒违停10分钟内开走免罚”,不仅能够起到很好的警示效果,有利于及时纠正车辆的违停问题,也能避免执法部门成为“执罚部门”,从而减少执法部门与群众的矛盾冲突,使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赢得公众的广泛理解与支持,同时也能彰显执法的人性化。

  提高执法效率,关键是要寻求执法者与执法对象的“最大公约数”,寻求双方的“契合点”。对于执法部门而言,执法创新并不一定是提高惩戒威力,也可以是从执法对象的角度出发而进行的人性化执法创新。尽管这样的创新可能会增加执法成本,但却有利于执法部门突破“执罚”的窠臼与利益藩篱,从而极大降低社会成本,从这个意义上来讲,这样的执法创新,无疑是值得各地借鉴与推广的。当然,这一切执法创新也都应当在维护执法权威、坚守法律底线的前提下进行。(戴先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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