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海南日报 |南国都市报 |南海网 |南岛晚报 |证券导报 |法制时报 |海南农垦报 返回首页
2018年10月23日 星期二  报料热线:966123
当前版: 009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国拟修法重罚生产、销售假药违法行为
情节严重的罚款药品货值的十倍至三十倍
  据新华社北京10月22日电(记者赵文君)生产、销售假药将可能面临被处以药品货值金额十倍至三十倍的罚款,不仅要没收违法所得,还将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药品管理法修正草案22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全面加大对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的处罚力度。

  草案拟规定,对于生产、销售假药的罚款为药品货值金额的两倍以上、十倍以下,情节严重的罚款十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生产、销售劣药的罚款为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情节严重的罚款五倍以上、十五倍以下。

  草案对从事生产、销售假药及劣药的企业或单位、法定代表人作出重罚。情节严重的,除罚款外,还将终身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草案新增条款,细化并加重了对地方政府负责人和监管人员的处分,对于直接责任人等给予记过、降级、撤职或开除等不同程度的处分。

  草案拟规定,对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属于假劣药品而为其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的行为,不仅没收全部运输、保管、仓储的收入,还将处违法收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违法收入五倍以上、十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草案还对药品的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企业、经营企业、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等未按照规定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等相关规范的行为提出处罚,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视情节禁止其十年直至终身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上一篇    下一篇
   第001版:头版
   第002版:本省新闻时政
   第003版:本省新闻综合
   第004版:专题 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第005版:评论
   第006版:新海垦
   第007版:文昌观察
   第008版:本省新闻 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第009版:中国新闻综合
   第010版:广告
   第011版:文体新闻综合
   第012版:教育周刊
年底前全面实施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美国诬蔑中国干涉内政荒谬至极
情节严重的罚款药品货值的十倍至三十倍
药品管理法修正草案有4大亮点
海军某防救支队精准立体救援“失事”潜艇
公告
关于儋州星光绿城项目申请太阳能热水系统补偿建筑面积批前公示2018-27
关于公开选聘财务顾问、计划管理人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