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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5日 星期四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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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检察机关聚焦社会热点,全力推进公益诉讼工作获最高检点赞
一图让您了解海南公益诉讼
分享本版内容请扫二维码(见报当日八时更新) 引用数据均为2018年1月至9月 数据整理/本报记者 金昌波 实习生 王文卓 通讯员 王佳艺 制图/陈海冰
  引言

  当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时,如何维权?2017年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明确,从当年7月1日起,全国检察机关按规定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海南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的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全力支持我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

  记者从省检察院获悉,自去年7月,我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试点以来,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全力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特别是依托开展“增绿护蓝·公益诉讼”等系列专项工作,迅速掀起办案高潮,推动解决了一批社会舆论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得到切实有效的保护。

  我省检察机关主动探索作为,建立了一批典型经验做法。海南的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积极肯定,获赞“海南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跨越式发展情况,是各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整体大力推进的一个缩影。”

  公益诉讼

  对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由法律规定的专门机关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来保护公共利益的制度

  公益诉讼五大领域

  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

  食品药品安全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国有资产保护

  英雄烈士保护

  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

  全省检察机关共排查确定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05件

  立案270件

  进入诉前程序207件

  向法院提起诉讼19件

  督促复垦耕地161余亩

  挽回被损毁国有林地503.3亩

  关停和整治违法养殖场25个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1.3亿余元

  三大专项活动

  1增绿护蓝·公益诉讼专项行动

  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

  ■内河内湖污染

  ■海水养殖污染

  ■畜禽养殖污染

  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案件

  重点解决

  ■非法采砂

  ■内河内湖污染

  ■养殖污染

  ■采矿复垦

  ■破坏陆域生态红线

  ■破坏海洋生态红线等方面突出问题 

  ⬆今年以来,共立案264件,进入诉前程序201件

  2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 专项活动

  重点监督范围

  1.屠宰企业、食品加工企业、农贸市场、超市、夜市、路边店、学校周边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食品的行为及监管部门是否依法履行监管职责问题

  2.网络餐饮生产经营者食品加工违法行为及监管部门是否依法履行职责问题

  3.违反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定的违法行为及监管部门是否履行职责问题

  ⬆今年前9月,共办理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4件

  3守护国土资源、建设美好家园 专项活动

  重点监督范围

  1.侵害国土公益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行为及行政机关履职监管是否合法、到位问题

  2.侵占破坏农用地林地湿地等违法行为及行政机关履职监管是否合法、到位问题

  3.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破坏生态行为及行政机关履职监管是否合法、到位问题

  4.拖欠土地出让金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违法行为及行政机关履职监管是否合法、到位问题

  5.国有土地出让转让合同和国有矿产开发合同无效、土地闲置及行政机关履职监管是否合法、到位问题

  ⬆今年前9月,办理国土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01件

  典型案例

  1 海口市检察院依法督促行政机关对一单位非法处置7.18吨实验动物尸体造成的环境污染进行整治,推动省有关部门发布《关于依法加强实验动物废弃物管理的通知》,填补海南实验动物废弃物管理规定的空白

  2 三亚洲际酒店海上餐厅、游艇码头及栈桥等海洋工程建于三亚小东海国家级珊瑚保护区之上、海南省二级生态红线内,占用海域面积约5亩。三亚市检察院依法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拆除三亚小东海国家级珊瑚保护区内的违法建筑4846平方米

  3 针对儋州市白马井垃圾堆放场垃圾污液长期渗透污染周边环境问题,儋州市检察院持续督促进行整改,监管部门迅速开展各镇、农林场存量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并对全市33座生活垃圾堆放场原址进行生态修复,彻底消除污染隐患

  线索举报渠道

  海南省检察院鼓励广大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检察机关公益诉讼

  举报电话0898-65315111

  举报邮箱hngyssjb@126.com

  举报人还可通过“海南检察一分院”微信公众号“公益诉讼”模块中的“举报线索随手拍”平台举报

  根据《海南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对经核实采用的公益诉讼案件举报线索,每案奖励金额为2000元至10000元不等。监督效果特别突出的,经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可给予10000元以上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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