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相关申报工作已启动。按照要求,此次民营企业百强申报对象为2017年营业收入总额(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在1亿元人民币(含)以上的私营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成分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绝对控股企业、外资绝对控股企业和港澳台资绝对控股企业不在申报范围内)。
在申报审核环节,市县工商联和商协会将负责收集申报表并进行初步审核,审核内容包括申报表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是否进入环保、诚信黑名单等。审核无误后报送省工商联,各会员单位可将申报表直接寄送省工商联。
省工商联有关负责人表示,发布民营企业百强名单,旨在加强对我省民营企业发展现状和趋势的分析研判,展示我省民营经济发展的成就,增强企业家的获得感和荣誉感,引导我省民营企业积极投身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
此次申报将通过填写纸质表格方式申报,有关单位和企业可从海南省工商联网站上的“公告栏”中下载申报表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