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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推10项“放管服”改革新举措
小型汽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等6月1日起施行
  据新华社北京4月10日电(记者丁小溪)记者10日从公安部获悉,公安机关推出10项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新举措,包括驾驶考试等5类业务“异地通办”和车辆抵押登记等5项服务“便捷快办”。新举措将于6月1日起施行。

  在“异地通办”方面,一是小车驾驶证实现“全国通考”,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无需再提交居住登记凭证;二是分科目考试实现异地可办,申请人报考小型汽车驾驶证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后,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居住地变更到外地的,可以申请变更考试地,继续参加剩余科目考试,减轻往返考试负担。

  同时,大车驾驶证实现省内异地申领,对省(区)内异地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可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无需再提交居住登记凭证;车辆转籍实现异地可办,将车辆转籍信息网上转递试点城市由15个扩大到120个,车辆在试点城市间转籍的,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申请,不再需要到迁出地车管所提取档案、查验车辆,减少群众两地间往返;摩托车检验实现“全国通检”,在已推行汽车全国通检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开摩托车跨省(区、市)异地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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