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方案》,聘用人员在聘期内将额外享受优秀教育人才乡镇工作补贴。补贴标准依据教学地点偏远程度划定,其中农村省级骨干校长补贴为每月4000元至10000元不等;农村特级教师补贴为每月2000元至8000元不等;农村省级学科带头人(农村省级骨干教师)补贴为每月1500元至6000元不等。
《方案》明确,竞聘岗位将设在五指山、临高、白沙、保亭、琼中等5个试点市县的乡镇中小学、村小、教学点及乡镇中心幼儿园、村级幼儿园等。5个试点市县将各设立1至2个“农村省级骨干校长”竞聘岗位,每个乡镇设立1至2个“农村特级教师”竞聘岗位、5至10个“农村省级学科带头人(农村省级骨干教师)”竞聘岗位。具体岗位和数量将根据试点市县申报情况确定,各市县要结合竞聘需求计划等内容,于4月30日前发布竞聘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