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规定》规定,现按程序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
1、公示时间:10天(2019年7月13日至7月22日)。2、公示方式:文昌市政府网站,海南日报。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wcup0898@163.com;(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文昌市清澜开发区白金路2号文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管理室,邮政编码571339;(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4、咨询电话:0898-63332018。
文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7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