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方案》,目前全省处于有效期内且正常开采的建筑石料矿山56个,保有资源储量9358万立方米,核定开采规模1432万立方米/年,2018年实际生产746万立方米。全省已出让采矿权但未建成矿山或未投产的38个,保有资源储量10034万立方米,设计年开采规模1170万立方米/年。
《方案》明确了我省建筑石料机制砂一体化生产资源保障工作的6项工作任务:一是全力推进现有开采建筑石料矿山达产,二是加快已出让采矿权的建筑石料矿山建成投产,三是建设大中型建筑石料机制砂一体化生产骨干基地,四是探索建立建筑石料资源储备制度,五是以生态为底线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六是加强矿区土地复垦和生态修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