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之日的(2018) 琼96民初199号民事判决,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广东吴川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三亚海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海南海方投资有限公司、海南万宁海方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查封被执行人三亚海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海南中信国安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合作开发建设的位于万宁市龙滚镇山钦湾山崖海景国际社区1号楼和2号楼房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万住建字第(2015) 342号]及相应土地使用权[证号:万国用(2008) 第102038号]。
如对本院上述查封有异议者,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本院依法执行。特此公告。
2019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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