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海南日报 |南国都市报 |南海网 |南岛晚报 |证券导报 |法制时报 |海南农垦报 返回首页
2019年11月28日 星期四  报料热线:966123
当前版: 001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海口实施落户新政
省内户籍居民城镇社区租房可落户
  本报海口11月27日讯(记者邓海宁 通讯员张天坤)11月27日,海南日报记者从海口市公安局获悉,为落实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工作,海口市公安局即日起实施海南省内外居民落户新政。省内户籍居民,在海口市城镇社区(含城区、建制镇的社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可以落户;取消办理夫妻投靠业务中“市外夫妻投靠需结婚登记满一年”的限制条件。
上一篇    下一篇
   第001版:头版
   第002版:本省新闻时政
   第003版:本省新闻综合
   第004版:本省新闻综合
   第005版:本省新闻掀起禁毒新高潮
   第006版:壮丽70年奋斗新时代市县融媒行——乐东宣传周
   第007版:文昌观察
   第008版:中国新闻综合
   第009版:世界新闻综合
   第010版:金融周刊
   第011版:广告
   第012版:健康周刊
习近平同苏里南总统鲍特瑟会谈
贯彻新时代军事教育方针 深化军事院校改革创新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专业化新型军事人才
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
2019年冬交会将于12月12日至16日海口举行
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重组成立启航
深入学习在学深悟透结合做实上下功夫
老外乐城觅商机
紧密结合实际把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引向深入
省内户籍居民城镇社区租房可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