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取关于召开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审议《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列席人员范围(草案)》;审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书面);听取和审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我省五个华侨农场职工社保遗留问题的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我省中医药事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听取关于提请审议有关干部职务任免的报告。
副省长刘平治,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凤超,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路志强,省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人,省纪委监委派驻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负责人,省人大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人,部分省人大代表和有关工委委员,各市、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以及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列席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结束后,常委会组成人员于11月27日下午开始对各项议程进行分组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