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交通运输领域将全面实行“公厕长”管理制度。由服务区、驿站、汽车客运站、客运码头、公交枢纽、轨道交通站点负责人兼任“公厕长”,对公共厕所的管理水平和卫生状况负总责,并在公共厕所入口处设立公厕长公示牌,接受社会监督。
省交通运输厅要求,公共厕所开放期间都必须由专人定点、定时保洁;要保持公共厕所的设施设备完好、洁净无味、通透干爽,厕所内无积水积便、乱堆乱放、乱涂乱画,确保“不湿、不臭、不挤”。
为提升交通运输领域公共厕所服务管理水平,我省还将完善厕所标识引导体系,鼓励开发应用厕所手机App和微信公众号,满足行人利用手机方便快捷找到周边公共厕所的要求,解决“找厕难”问题。
根据行动方案,我省新建服务区、驿站、客运站、客运码头、公交枢纽、轨道交通站点将同步配套建设公共厕所和积极推进无障碍卫生间、第三卫生间建设与改造,切实做好保障好交通运输领域公共厕所民生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