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提出,江东新区管理局应当加强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在重要生态节点设置雨水花园、透水广场、屋顶花园、透水步道、生态树池等,强化海绵道路设计,保留新区重要海绵体,降低城市内涝风险。
在生态保护方面,江东新区将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禁止在江东新区海域开采海砂。污染防治方面,将实行机动车排放检验与强制维修制度,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