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6月底,我省已完成省级河湖管理范围划定38条,其中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已全部纳入水利一张图管理;已完成市县级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并公告40条,上报政府即将公告17条,正开展工作75条。澄迈已完成划界任务,海口、三亚、儋州、临高、东方、屯昌、乐东、万宁、文昌、昌江、陵水已公告部分河流划界,五指山、保亭、定安正开展划界技术工作,白沙正开展划界招标等前期工作。
我省将划定河湖管理范围作为推动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的重要抓手。依托河湖划界成果,我省将进一步巩固大江大河大湖整治成果,向中小河流、农村河流延伸,全面排查整治河湖生态整改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