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副秘书长、省委政策研究室主任 李辉卫
在《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开篇即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确立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十四个基本方略之一。“以人民为中心”的提出,是对马克思主义人民主体思想的创新发展、时代表达,是对党的根本宗旨的再强调、真坚持、新诠释。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体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根本立场。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是共产党人处理利益问题的根本原则”“人民是我们党的工作的最高裁决者和最终评判者”等。这些重要论断是习近平总书记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生动体现。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从政实践的一贯追求。在福建宁德,他推行信访接待下基层、现场办公下基层、调查研究下基层、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下基层的“四下基层”工作方法;在福州,他倡导开展进万家门、知万家情、解万家忧、办万家事“四个万家”活动。早年的从政实践和亲民爱民情怀,日积月累锻造了习近平总书记“服务人民”“奉献人民”“不负人民”的宝贵政治品格。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为民爱民亲民的真挚情怀。他总是把自己看成是普通劳动人民中的一员,对人民始终怀着真挚而深厚的情感。他曾说:“我的执政理念,概括起来就是:为人民服务,担当起该担当的责任。”“我将无我,不负人民。”这些质朴的话语,充分彰显了始终与人民群众心心相印、同甘共苦、团结奋斗的为民情怀和博大胸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正是习近平总书记公仆情、群众情、民生情的自然流露,也是其为民情怀在思想理论上的提炼和升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