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6月23日讯 (记者易宗平)从2021年1月1日起,海南企事业单位中在2020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者,基本养老金上涨。这是6月23日海南日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的消息。
此次调整范围为2020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已核定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据统计,全省将有70多万名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受益。
据了解,从2021年6月起,海南按照新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2021年1月至5月增加的养老金,将在6月份同时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