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琼0105执1468号
申请执行人项斌与被执行人海口国宾馆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琼0105民初 5569号民事判决书已生效。判决确认海口国宾馆开发有限公司将香格里·海口国宾馆(二期)J3#楼(幢)6-7(层)602房办理备案登记及预告登记至项斌名下(房屋唯一号:4780293)。因被执行人不主动履行生效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如对上述房产权属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特此公告
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
二O二一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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