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于2021年12月发布。
建议
一是做好顶层设计。出台省级层面的绿色金融发展规划,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并建设绿色企业信息库,健全金融机构的环境信息披露机制。二是强化双碳理念,完善绿色金融布局。推动碳排放权交易地方管理条例出台,规范碳金融市场的相关规则、监管、分配制度等,夯实市场基础。推进环境权益交易市场建设,为发展碳收益作为抵质押物的绿色信贷创造条件。加快布局碳排放交易结算,在自贸港内推进资金托管,做好资金服务。推动设立海南国际碳排放权交易场所,打造海南自贸港绿色金融试验区,依托海南自贸港优势,积极参与碳金融国际合作。三是以绿色金融助力乡村振兴。加速“三农”要素的资本化,借助绿债市场拓宽热带特色高效农业等绿色领域的融资来源,鼓励金融机构适当降低涉农企业上市和再融资的中介费用。以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为重点,完善农村绿色金融服务体系,提供多层次、多元化的助农服务。完善农村金融风险管理,健全涉农贷款审批流程及监管机制。
(代表台盟海南省委员会发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