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资规美兰〔2022〕82号
海昌路市政工程项目位于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岛范围内,拟用地总面积为5120.93平方米。根据海昌路市政工程项目拟用地权属示意图,经查询我局地籍发证数据库,其中涉及未知权属土地面积为4314.58平方米,拟确认为国有土地。
凡对上述土地权属有异议的,自本通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并持有关证据到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美兰分局申诉,逾期不主张申诉我局将按无使用权人土地处置,纳入政府储备地管理。特此通告。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美兰分局李宁,电话:65361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