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与刘子瑞、孙捷于2022年3月14日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将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海南大华地产基础工程有限公司等5户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刘子瑞、孙捷。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特此公告所列的各借款人及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上述债权转让事实。请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从本通知之日起立即向刘子瑞、孙捷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孙捷、刘子瑞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通知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从通知之日起立即向孙捷、刘子瑞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债权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受让人:孙捷、刘子瑞
2022年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