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指山中盛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你司开发建设的“环宇花园”项目位于五指山市通什镇政府西侧,土地证号为五国用〔2010〕第73号,证载面积为5611平方米(折合8.41亩),证载用途为综合用地。该项目容积率已从1.0调定为5.06。
依据有关规定请你司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到我局协商委托土地评估机构对提高容积率开展评估工作,逾期不与我局协商的,我局将自行委托土地评估机构对调整容积率事宜进行评估,并征缴增容费。
你司对我局的征缴增容费的行为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有异议,请于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向我局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