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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开展暑期托管服务,由学生家长自主自愿报名参加
以基本看护为主 合理提供其他服务

  本报那大7月18日电 (见习记者曹马志 通讯员符武月)7月18日,海南日报记者从儋州市教育局获悉,该市已印发《儋州市2022年暑期托管服务工作方案》,明确从7月18日至8月19日开展暑期托管服务工作。

  据介绍,此次暑期托管服务时间为7月18日至8月19日(不含周六、周日)8时至12时,15时至18时。托管服务学校有:那大实验小学、那大镇中心学校、那大镇第三小学、那大镇第九小学、那大镇第十一小学。

  该服务对象主要面向确有托管需求的儋州市(含洋浦)2021—2022学年度小学在籍学生,优先满足平时家中无人照管的双职工家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等群体。学校服务对象不局限于本校学生,由学生家长自主自愿报名参加,托管班额在30—45人之间。

  《方案》指出,暑期托管服务以基本看护为主,合理提供其他服务,确保学生得到充分休息。各学校应开放教室、图书馆、运动场馆等资源设施。在做好看护的同时,要重点提供丰富多样的体育活动、阅读指导、劳动教育、综合实践、兴趣拓展、作业辅导、心理健康教育等,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在家长关心的收费方面,儋州市暑期托管服务费用为21元/生·天,按照25天计算,共计525元/生,由学校向家长收取。提供午餐服务的,由家长自愿选择并承担费用。参照课后服务有关规定,学校开展暑假托管服务取得的收入专项用于暑假托管服务教职工劳务报酬、水电费、教学设备购置及维护维修费、开展暑假托管服务相关活动等开支,严禁挪作他用。

  此外,教师参与暑期托管服务工作并取得相应的劳务报酬,参照我省校内课后服务标准,劳务费发放标准每课时(1小时)税前75元。对负责相关工作的校领导、校医等其他参与暑期托管服务的人员给予适当补助。

  儋州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强调,严禁将暑期托管班变成“培训班”“补课班”,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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