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资规美兰〔2022〕807号
海南省民政厅向我局申请补办位于海口市美兰区勤政路,土地使用权人为海南省民政厅,使用权面积为2014.73平方米的海口市国用(籍)字第Q3299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经调查,上述《国有土地使用证》已登报挂失,现通告注销,该证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凡对此注销通告有异议者,请自本通告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向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美兰分局提出书面申述。逾期无异议,我局将依法给海南省民政厅补发上述宗地的《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通告。
(联系人:美兰分局赵映云,联系电话:65360879)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