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自然资告字〔2022〕29号
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挂牌出让三亚市循环经济产业园控规XH3-06-0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关事项的批复》(三府函〔2022〕1027号)精神,经市政府批准,现将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和开发建设要求
(一)挂牌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挂牌出让宗地位于三亚市循环经济产业园控规XH3-06-01地块内,面积33840.09平方米,用地四至及界址坐标详见地块勘测定界图。经核查《三亚市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省政府同意入库版),该宗地规划用地性质为市县产业用地。同时,经核查《三亚市循环经济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一期)》,该宗地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对应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2022年11月25日,三亚市人民政府出具了《关于三亚市循环经济产业园控规XH3-06-01地块具备净地出让条件的证明》,证明三亚市循环经济产业园控规XH3-06-01地块土地征收及“两公告一登记”工作已完成。天涯区人民政府已将土地补偿款、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等款项已支付到位,相关征地材料现存于天涯区人民政府。目前地块上的附着物已清表、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地块周边可以满足施工建设所需的水、电供应,相关设备、机械可以进场施工。该宗地具备净地出让的条件。经我局核查,该宗地不属于非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已经处置到位并组织供应的土地。
该宗地概况及规划指标等情况详见下表:
根据《海南省建设用地出让控制指标(试行)》第十二条“本控制指标在执行过程中,各市县及各产业园区为促进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可以制定高于本控制指标的土地出让控制指标”的规定,2022年11月21日,三亚市投资促进局出具了《关于三亚市循环经济产业园控规XH3-06-01土地挂牌出让条件的复函》(三投促函〔2022〕514号),确定该宗地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年度产值不低于290万元/亩,年度税收不低于25万元/亩。同时,该宗地为一类工业用地,须按照原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和实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24号) 规定,参照“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管控要求进行开发建设:1.绿地率不得超过20%;2.建筑系数应不低于30%;3. 0.6≤容积率≤1.5。以上出让控制指标,按规定列入《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属该协议内容的组成部分。
该宗地适用三亚市人民政府于2020年4月19日公布实施的《三亚市国有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编制成果。结合该宗地所在区位、土地用途,本次拟出让宗地适用的基准地价情况如下:工业用地地面地价为675元/m2,折合45万元/亩(设定容积率为1.0)。根据有资质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评估,并经评估专家小组评审通过,该宗地土地评估单价为978元/m2(折合65.20万元/亩),土地评估总价为3309.5608万元。
该宗地在办理农用地转用及征收手续时,占用农用地3.3416公顷(不涉及耕地),根据《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办法》(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的规定,三亚市耕地占用税适用标准为35元/平方米,该宗地耕地占用税为116.9560万元。
综上,该宗地土地评估价和耕地占用税合计3426.5168万元。因此,确定以3427万元作为该宗地挂牌出让起始价。
(二)开发建设要求
1.竞买人须在竞买初审前与三亚市投资促进局对接,完全知晓该宗地《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内容。同时,竞买人须在签订《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三亚市投资促进局签订《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2.竞得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要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和合同约定,及时动工兴建,并按合同约定期限建成,若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建成,应向市人民政府申请延期。否则,市人民政府将依法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3.该宗地项目建设应采用装配式建筑方式建造,装配率不得低于50%,且需符合装配式建筑相关规定(具体按照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求执行)。
4.竞买人须提供设计方案,设计洗涤容量至2023年不低于3万吨/年,远期洗涤容量达到18万吨/年。竞买人的设计方案中,应充分利用园区现有热能,实现园区能源循环利用。根据《三亚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设计方案应包含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同步设计,同步实施,达到节能减排目标。
二、竞买事项
(一)竞买人资格范围: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本次挂牌出让宗地用于建设布草洗涤厂项目。同时,竞买人须出具书面承诺:如竞得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应严格按照规划的相关要求进行开发建设。该宗地竞买人资质由三亚市投资促进局初审。
具有下列行为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本次土地出让挂牌:
1.在三亚市范围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并未及时改正的。
2.在三亚市有闲置土地、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商品住房、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违法行为,并未及时纠正的。
(二)保证金及付款方式:根据2021年2月17日三亚市人民政府对《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调整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竞买保证金缴交比例、土地出让金缴纳额度及缴款时间等有关问题的请示》的批示精神,该宗地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057万元整(即挂牌出让起始价的60%),竞买人交保证金之前必须先通过挂牌出让竞买人资质的审查。三亚市投资促进局出具初审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2日。
竞买人竞得该宗地使用权,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后,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受让宗地的成交价款。竞得人应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缴纳完全部土地出让金。逾期未付清土地出让金的,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有权依法解除合同,并由受让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根据2022年9月29日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印发的《关于海南省土地交易市场竞买保证金可使用银行保函的通知》精神,该宗地可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土地竞买保证金。
(三)竞买申请人可于2022年11月29日至2022年12月27 日到三亚市房产信息中心(海南南部拍卖市场有限公司)或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受理大厅3号窗口(土地矿业权交易)咨询和购取《挂牌出让文件》(《挂牌文件》为本公告组成部分),有意参加竞买的,应提交书面申请并按《挂牌文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7日16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后,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2022年12月27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参加竞买资格。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厅进行。该宗地挂牌时间为:2022年12月19日9时00分至2022年12月29日12时00分。
(五)确定竞得人原则:
1.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底价并符合竞买条件,确定该竞买人为竞得人。
2.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的,确定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确定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
3.在挂牌期限内无人应价或者竞买人报价均低于底价或不符合其他条件的,不确定竞得人。
4.在挂牌期限截止前仍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要求报价的,则对挂牌宗地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为竞得人。
(六)本次竞买活动进行现场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口头报价。
(七)成交价款含耕地占用税,其他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缴纳。
(八)其他事项:该宗地以现状土地条件挂牌出让。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以届时变更公告为准。
联系电话:88364406、65303602
联系人:赵先生(13807527707)
地址:1.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三亚市房地产服务中心7楼7005室──海南南部拍卖市场有限公司
2.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受理大厅3号窗口
查询网址:http://www.landchina.com
http://zw.hainan.gov.cn/ggzy/
http://lr.hainan.gov.cn
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