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琼01执2709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吴国胜与被执行人海南澄迈博艺园林有限公司、马彩军、吕雪丽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诉讼过程中,本院查封了被执行人海南澄迈博艺园林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海南澄迈老城开发区快速干道23公里处西侧9953.5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和位于海南省澄迈老城开发区立达学园北侧9833.2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本院拟处置上述财产,如对上述财产权属有异议者,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异议,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逾期本院将依法处置上述财产。
特此公告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