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婧姝 特约记者符文倩 通讯员陈淑嘉)《海南经济特区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若干规定》9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全国首部关于未成年人文身治理的地方法规。日前,昌江黎族自治县“护苗”办牵头,联合多部门深入县城石碌镇亚西亚商业广场医疗美容机构开展宣传检查工作,加大对未成年人文身整治力度,推动未成年人成长社会环境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检查现场,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卫健委、县民政局工作人员重点检查了经营主体是否存在无证无照经营、是否在店内显著位置张贴“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提示牌、是否存在误导和诱导未成年人文身的宣传和广告、是否存在为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等,并向经营主体发放《海南经济特区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若干规定》宣传手册,督促经营主体落实合法合规、文明经营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不得非法开展文身活动,助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

